各位老师:
按照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自2021年10月1日实施),明年是省教学成果奖申报年,为尽早准备今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请各系、专业、教学团队对过去的工作进行总结、凝练,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科教产教 融合、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扩大优质资源共享、深化教学管理改革等方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符合《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坚持立德树人,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目前学校和省关于教学成果奖的申报未发通知,请申报人按照附件2021年省教学成果奖的表格填写于9月18日前发给柴老师(wyuchemcxq@126.com),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指导。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