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五邑大学“史带助学金”实施办法》和《五邑大学“冯佩玲女士膳食资助计划”实施办法》,我院学生自主申请认定,经过班级审核、学院资助工作小组评审,最终简海岚、刘晓怡两位学生通过“五邑大学冯佩玲女士膳食资助计划”学院审核,林秀健通过“五邑大学史带助学金”学院审核,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根据五邑大学社会类助学金评定工作要求,将以上获得资助的3位学生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公示期为11月27日-11月30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资助工作小组提出,提倡署真实姓名和具体事实材料。学院资助工作小组联系方式:
刘老师,电话:0750-3299015;邮箱:1042061267@qq.com。
公示期结束后报学生工作部审核,最终认定名单和认定等级将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外国语学院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