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和《五邑大学关于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的通知》,我院大一至大四共113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认定,经过班级审核、学院资助工作小组评审、学校评审,并经过广东省教育厅终审,最终113位同学全部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认定结果将获得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助学金的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公示期为10月29日-10月31日三天。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资助工作小组提出,提倡署真实姓名和具体事实材料。学院资助工作小组联系方式:
刘老师,电话:0750-3299015;邮箱:1042061267@qq.com。
公示期结束后报学生工作部审核。
外国语学院
2020年10月29日
附件一:关于外国语学院获得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