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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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广东省教育厅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年05月13日 点击:[]

全校各单位:

广东省教育厅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我校限额

类别

项目类别

限额
(项)

经费
(万元)

备注

申报及立项方式

1

重点平台

3

30

限申报粤港澳高校联合实验室、集成电路领域重点实验室或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各1

按照学校推荐和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予以立项

2

创新团队项目

3

30

3

重点领域专项

12

10

分为新一代电子信息(半导体)、生物医药与健康、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新材料)、科技服务乡村振兴等4个重点领域

4

特色创新项目

12

5

按照学校自主组织校外专家评审、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审核的方式予以立项

5

青年创新人才项目

5

申请人未获得过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资助

二、申报范围和要求

项目申报人须为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包括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承担的省级财政支持项目不超过3项,同一课题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已承担同一项目类别尚未结题者,不得重复申报该项目类别。各类项目申报具体要求详见教育厅通知(附件1),注意限项要求。

三、申报与受理

1.以学院(部)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党政机关、教辅等单位可接受个人申报。

2.项目申报书请自行在 “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首页下载。如有申报问题,请在网上查看相关申报说明。网上申报系统的开放时间为 2022518日至618日。申报书必须用“Word”打开,使用 WPS 打开将损坏文件,无法上传系统。

3.申报人及其所在学院(部)共同对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学院(部)形式审查后于 2022530日上午12时前,统一将各项申报书(PDF版本)和《2022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学科与科技(社科)发展中心,统一发送格式:邮件标题为“XX学院+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书按项目类别分类。纸质版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4.学科与科技(社科)发展中心负责对申报材料按照申报范围与要求进行形式审查,受理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不退回修改且不再受理。

5.申报材料一旦受理,在专家评审前不允许擅自修改。

6.经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申报人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尤其是项目完成总目标与年度科研成果,否则不予立项。

7.对按时结题的学院(部),综合考虑优先立项所在学院(部)申报的项目。

8.经校外专家评审、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推荐项目及拟立项项目校内公示5天后,由学科与科技(社科)发展中心统一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2022618日,完成上报工作。

请各学院(部)及项目申报人按时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人交评审、发送的申报书电子版和纸质材料须一致。


联系人:叶霞青 联系电话:3296192


附件:1.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

2.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汇总表



学科与科技(社科)发展中心

202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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