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为切实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粤教助〔2023〕2号)和《五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邑大〔2025〕414号)等文件要求,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初审,机械与自动化工程学院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工作已经完成。
现将学院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初评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5日-2026年3月27日。
若对公示内容有疑问,请向学院反映,联系电话:0750-3296022,联系人:关老师。公示期结束后,学院将名单提交至学校,学校复审后录报省教育厅,最终认定结果以省教育厅数据为准。
机械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2026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