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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5 浏览量:

各学院:

为切实推进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确保审核评估工作精准落实、有序推进,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经学校2024年第3次校长办公会审议决定,通过了《五邑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附件1),现请各学院成立审核评估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细化工作任务和分工,撰写《五邑大学**(学院)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方案》(撰写体例详见附件2)。

请各学院确定一名审核评估工作联系人,于2024年3月29日前提交《五邑大学**(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项工作联系人汇总表》(附件3)和《五邑大学**(学院)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方案》,电子版通过粤政易发送至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冀丽阳,纸质版(加盖公章)交至南主楼551办公室。

同时,学校拟于近期召开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推进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学院做好方案实施的汇报准备工作,汇报PPT模板详见附件4。



附件(详见内部通知):

1.五邑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

2.《五邑大学**(学院)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方案》撰写体例

3.《五邑大学**(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项工作联系人汇总表》

4.《五邑大学**(学院)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方案》汇报PPT模板


审核评估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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