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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8 浏览量:

各相关职能部门:

为切实推进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确保审核评估工作精准落实、有序推进,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经学校2024年第3次校长办公会审议决定,通过了《五邑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附件1),现请各部门按照工作方案中附件《五邑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阶段工作方案》设立的10个方面48项重点工作项目,推进自评自建工作任务的落地落实,细化工作任务和分工,制定《五邑大学**(单位)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方案》(撰写体例详见附件2)。

请各单位于2024年3月15日前提交《五邑大学**(单位)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方案》,电子版通过粤政易发送至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冀丽阳,纸质版(加盖公章)交至南主楼553办公室。

同时,请各单位做好方案实施的汇报准备工作,汇报PPT模板详见附件3(预计汇报时间为3月下旬)。


附件(详见内部通知):

1:五邑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

2:《五邑大学**(单位)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方案》撰写体例

3:《五邑大学**(单位)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方案》汇报PPT模板



审核评估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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