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教育部关于批准实施“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12年建设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12〕2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2〕80号)等文件的精神,实施高等教育质量水平提升工程,深入推进五邑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并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基础
五邑大学历年来特别重视大学生创新和创业能力培养,注重为学生提供各种创新、创业的条件和平台,取得了较好效果,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
五邑大学从2007年开始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学生课外科技活动,从2009年开始对学生科研项目进行立项管理,每年资助课外活动小组约50个、项目约70项、经费约30万元;参与学生1500多人,指导教师150多人。
(二)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
2010年9月,根据广东省统一安排,我校向省教育厅申报并获准立项64项“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获得省50万元资助经费,学校按1:1的比例给予配套经费,目前这些项目正在有序地进行。
(三)大学生创业活动
学校一直非常重视创业教育,并于2008年5月成立创业孵化中心,拨付10万元专项经费设立创业孵化奖励基金,目前共孵化企业6家,奖励创业团队13个;同年还联合中山、珠海、江门十几所高校和三地人事局、人才中心(市场)成立珠中江就业创业联盟为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更广阔的空间和更好的发展平台。2010年组织了首批SYB创业培训班,30名参加培训的学生均取得了“创业培训合格证”,目前正在组织第二批SYB创业培训班。大学生创业氛围浓厚,每年都有几十个团队参加学校、省和国家级“挑战杯”创业大赛、电子商务“三创”赛等赛事,并取得良好成绩,仅2010年就在“挑战杯”、电子商务“三创”赛等大赛中获得各级各类奖项72项。
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过程中,学校取得了一些成绩,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一是将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列入人才培养方案,在全校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中,专门设立6个第二课堂学分,未修满第二课堂学分的学生不能毕业,并且制定了《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二是鼓励教师参与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指导工作,对于参加指导的教师给予一定教学工作量补贴;三是对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类竞赛进行奖励,制定了《学生参加市级以上各类竞赛奖励办法》;四是对各类创新创业活动进行规范管理,学校先后制定了《学生课外科技活动项目管理办法》、《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以上这些做法为五邑大学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指导思想
五邑大学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的指导思想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创新、创业、创优”三创精神,着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构筑“教育、实训、指导、服务”的创业教育工作体系,加大创新创业教育软硬件方面的投入,营造良好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的氛围,全面开创五邑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三、基本原则
(一)兴趣驱动
参与项目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技术发明和创业实践有浓厚兴趣;以兴趣驱动,在导师指导下完成项目。
(二)自主实践
参与项目的学生要自主设计方案、自主管理项目、自主完成项目。
(三)重在过程
注重项目的实施过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培养和增强学生发现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
四、组织机构
学校分别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和指导委员会,负责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工作;各院系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组,负责本院系该类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一)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团委、研究生处、财务处、人事处等部门的负责人共同组成。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经费保障、管理和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点设在教务处,负责日常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张国雄(副校长)
成员:董超俊(教务处长)、许晧(学生工作处长)、徐焕立(团委书记)、王建生(研究生处长)、李旭平(财务处长)、刘志坚(人事处长)、曾庆光(教务处副处长)。
(二)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指导委员会
由有关校领导和各学科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实施方案提出论证意见;参与项目的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督促和帮助学校开设与创新训练有关的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和企业管理类课程;提出其他咨询性意见和建议。
(三)各院系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组
由各院系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成员由各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和系主任组成,具体负责本院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五、项目申报
1、每年三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发通知,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学生申报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各院系具体落实项目的申报遴选工作。
2、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有较好的创新基础或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3、学生以个人或团队向学校申请项目,并接受学校的管理,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同时参与一项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鼓励跨学科跨年级申报。
4、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项目负责人在毕业之前应完成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5、学校鼓励校内教师担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导师,并积极聘请企业导师指导学生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具备良好的科研素质和较高的参与热情,创业实践项目的指导教师实行校内和校外“双导师”制。每名教师原则上只能指导一项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六、立项程序
1、学生结合个人兴趣爱好和专业特点进行自主选题,填报《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经指导教师和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初审后,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2、学校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择优推荐”的原则,对所有申报项目采取专家评审或公开答辩的方式,审查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及研究计划、经费额度和申请者的研究能力等,提出评审立项意见和改进意见,并将结果报领导小组。
3、领导小组汇总评审意见,确定拟资助项目与资助经费额度,项目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下达立项通知。
4、领导小组将学校推荐的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报省教育厅审批。
七、过程管理
1、项目启动。项目立项后,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具体负责全校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工作小组负责本院系立项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各项目组成员按照申请表要求及时启动项目研究工作。
2、中期检查。对于进展到中期的项目,其负责人要提前十天向院系提交《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协同组织参与热情高、学术水平高的专家进行中期检查,监督检查项目的落实和完成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将及时反馈给各项目组学生和指导教师。对于中期检查合格的项目,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项目研究。
3、项目变更。项目一经确立原则上不得变更。对于实施过程中确需更改项目内容、提前或推迟项目结题的项目,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交工作小组初审,并经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后方可执行。
4、项目中止。对项目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工作无明显进展的学生中止其项目运行。因故主动要求中止的项目,需提交项目中止申请报告,详细阐明中止的缘由,经指导教师和院系工作小组签署意见后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教务处备案。中止项目的经费不予继续划拨,领导小组根据项目开展情况收回部分或全部已下拨的经费。同时,该项目组成员将不得再申请新的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八、项目验收
1、项目研究形成的核心论文需以“五邑大学”为第一单位,并注明项目资助编号;项目研究申请的发明专利需以“五邑大学”为专利权人;项目研究形成的知识产权和设备资产归学校所有。
2、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填写《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将项目研究结题报告和相关研究成果(论文、设计、发明专利等)及支撑材料一并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由院系将结题验收材料汇总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领导小组会同院系工作小组负责审议结题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对结题项目采取答辩形式进行验收,并进行考核。结题项目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评价,学生个人成绩采用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从严掌握优秀等级。
4、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各项目结题报告等有关资料上报省教育厅。
九、经费管理
1、学校根据省教育厅资助的项目总经费给予不少于1∶1的经费配套支持。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经费资助平均额度为1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的经费资助不少于5万元/项,学校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适当增减单个项目的资助经费。
2、项目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实行项目负责人(学生)制。学校将项目经费分阶段划拨至各院系专有账户中,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指导教师审核、教学副院长签字后,到财务处进行报销。
3、项目经费按项目研究周期分阶段划拨,项目立项后划拨35%的项目启动经费,项目中期检查合格划拨50%的研究经费,结题验收合格后划拨15%的经费。凡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暂缓划拨项目经费。
4、创新训练项目的经费使用范围为:①调研、差旅费(一般不超过总经费的20%);②资料购置费,测试费,软件、小型硬件及小型实验设备购置费等;③资料打印、复印、印刷费,学生撰写的与项目有关的论文版面费、申请发明专利的费用等。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的经费使用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另行通知。各类经费使用的结构要合理,项目经费在使用中不得超支,申请报销时要提供有关实物清单并办理验收手续,超过800元的实验仪器设备按学校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十、学分认定与指导教师工作量
1.学校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得6个第二课堂学分。对于获得校级、国家级立项的项目主持人和参加人,将按照《五邑大学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给予第二课堂学分认定。
2.学校鼓励具备条件、对指导学生第二课堂活动有兴趣的教师积极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指导工作,并给参与指导该类项目的教师一定的教学工作量补贴。
十一、工作目标
五邑大学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的总体目标是:以五邑大学各类实践教学基地为依托,充分发挥校内外各类创新创业资源的作用,促进教育思想观念转变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极开展“三创”教育,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训练,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适应地方经济发展和行业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人才。
具体目标:学校每年资助100项左右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力争每年50-100项左右获得省级和国家级立项。
五邑大学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