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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年12月18日 10:05     阅读数量:

校内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粤教外函〔2015〕433号)以附件的形式进行转发,请各部门根据实际,积极动员和推荐本单位教师到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研究机构进修访学,开拓视野,提升素质。符合参加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条件的申报人选请于2016年1月5日-15日完成网络系统(网址:http://apply.csc.edu.cn/)申报并将纸质材料于1月7日中午12点前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沙老师处。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doc

2.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pdf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