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2026年广东省海外名师项目的通知》(粤科函智字〔2025〕790号),现将2025年广东省海外名师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一)项目支持内容
项目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文化艺术体育单位、企业等把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等海外名师、名家、名医、名匠、名人“请进来”,来粤短期开展科技、教育、人文、医疗卫生、文化艺术、管理、体育等方面的实质性交流合作。
支持重点包括:支持双方在制造业、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等领域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支持双方在科学研究、科技创新治理、科学伦理道德建设、科学技术普及、知识产权国际运营、科技中介服务、国际经济法律实务、人力资源服务等领域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支持双方在语言文学、历史学、哲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伦理学、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教育学、管理学、新闻学、艺术学、设计学、图书馆学、体育学、考古学等人文社科领域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二)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人条件。
(1)申报人应为我校的全职人员,并具有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的能力。
(2)申报人与拟邀请的海外名师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础,并能拟定海外名师来华后所从事的具体工作任务。
2.来粤海外名师条件。
来粤海外名师,应是在境外任职或从事专业研究、专业创作的专家学者,其身份主要包括:对华友好的外国国籍人士,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且长期在国外生活的爱国海外华侨以及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和台湾地区居民。此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境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2)在科技、教育、人文、医疗卫生、文化艺术、管理、体育等领域的国际知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在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4)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其他各类人才。
(三)工作要求
1.申报人应对拟邀请的海外名师相关情况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符合国际惯例和我国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2.批复立项后,申报人应当按照计划实施,海外名师在粤行程安排应当科学合理,举办讲座报告、学术会议、文艺汇演、体育表演或进行考察交流、科学研究等,扎实推动所在专业领域国际交流合作。
(四)遴选方式
1.公开竞争。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均可申报,学校择优支持。
2.项目库管理。经评审后,拟立项项目按程序纳入项目库管理,省厅视年度财政预算情况适时在2025年、2026年出库支持。
(五)资助金额
邀请来自国外及台湾地区的“海外名师”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邀请来自港澳地区的“海外名师”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项目经费用于资助海外名师的往返国际旅费,工薪补助(含讲课费、咨询费),专家补贴、工作期间的食宿交通费。
(六)考核要求
项目执行时间应晚于本通知发布之日,并于2026年11月30日前执行完毕。项目按计划完成后,申报人应在项目完成后的一个月内,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及时提交以下材料作为项目结项依据:
1.总结报告(包括执行情况、实施成效、绩效信息统计表等,由申报单位报送)。
2.经费决算表。
3.证明海外名师来粤开展合作交流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图片2~3张,护照首页、有效签证页以及出入境记录页)。
4.项目经费使用的相关原始凭证等。
二、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提交有关资料进行申报。
(二)网上申报时间
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6月10日
(三)材料报送方式
1.全流程在线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2.待项目申报书状态显示为“已受理电子材料”后,项目申报单位需要在2025年6月30日前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上传签字盖章齐全的项目申报书。
三、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管理处,卢老师,0750-3296091。
网络申报技术支持:020-83163338、83163469
附件:2025年广东省海外名师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