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省基金办定于2014年10月13日至11月13日开展省基金项目结题与年度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及年度报告范围
(一)结题项目范围:2012年立项资助的博士科研启动与自由申请项目,2013年申请延期结题项目。
(二)年度综合报告范围:本年度所有在研、应结题及跟踪项目(跟踪项目是指2012、2013年已结题验收的项目,不含博士科研启动项目)。
涉及到我校的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结题及年度报告形式及要求
因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中关于结题和年度综合报告的功能尚未建设完成,本年度所有结题和年度综合报告工作均以报送纸质材料的形式开展,不在网上进行。
(一)结题形式及要求
1.自由申请和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结题验收,形式可以函评或会评。
结题验收专家必须同时具备条件如下:(1)与验收项目负责人同一单位的验收专家不超过1名;(2)各专家所在单位不同(二级单位之间视为同一单位,如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视为同一单位);(3)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同行专家;(4)自由申请和博士科研启动项目验收专家不少于3名。
2.根据新的省自科基金管理办法,到期项目就要结题验收,不再办理延期手续。
3.对结题验收不通过项目的处理
结题验收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结题验收审核不通过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及其依托单位应在接到通知1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在半年内整改完善并重新接受验收。重新验收仍未通过的,视为结题验收不通过。结题验收不通过的,省基金办视情节轻重追回全部或部分已拨资金。
(二)年度报告形式及要求
在研、本年度应结题项目负责人提交《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跟踪项目负责人提交《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跟踪报告》。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结题材料
结题纸质材料要求一式2份,包括:结题报告(附专家组意见原件)、合同书(复印件)、发表论文专著(论文需有省基金资助标识)、专利证书及其他结题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结题报告上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签字即可;财务处、科技处及学校的签章手续由科技处统一办理。
(二)年度报告
《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和《年度跟踪报告》要求一式1份。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时间节点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4年11月13日前将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至各学院,由学院统一收齐后上报至科技处。
省基金办将于2014年11月21日至12月19日期间对接收的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审核通过及不通过的的结题材料由省基金办于今年12月22日-31日统一反馈至依托单位。
联系人:赵燕,3296173
邮箱:wyukjc@126.com
附件:1.结题与年度报告填报项目清单
2.结题报告
3.年度执行报告
4.年度跟踪报告
科技处
2014年10月11日
附件下载:【项目清单】 【结题报告】 【年度执行报告】 【年度跟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