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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广东省教育厅2020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0-09     阅读数量:

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普通高校重点科研平台和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粤教科函〔20205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普通高校认定类科研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粤教科函〔20206号),我校获批立项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共25项,项目批文和立项名单见附件1和附件2。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高等教育高校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就项目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 学院(部)加强对立项项目的帮助和督促,协助完成项目的开题、检查、结题验收等日常工作;对研究中的优秀成果进行培育和提升;发挥学术分委员会对科研项目的审议、评定、咨询作用。

2. 项目负责人依照教育厅立项批文填写《五邑大学“创新强校工程” 计划任务书》,按照要求开展研究。人文社科类项目立项后,需要在三个月内组织开题工作,并填写开题报告,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于202119前送科技处/社科处。

3. 项目实行年度检查。学校对项目按年度预期目标进行年度检查(研究进展、下一步工作计划、经费使用情况等),依据年度检查情况下拨下一年度经费。

4. 经费使用预算管理。校内科研经费的支出强调年度预算管理,项目负责人按实际需求编制经费预算,经批准的经费预算严格执行,一般不予调整。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研究计划及时做好项目经费的使用。重点科研平台和项目按照4:3:3,特色创新类、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按照6:4进行年度经费拨付。

5. 结题验收。学院(部)学术分委员会对项目是否达到结题要求给出审查意见,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统一验收,并按项目完成情况给出意见。鼓励项目成果为教学服务、为地方产业服务和实施成果的转移转化。

项目负责人于10231700前将任务书电子版发wyukjc@126.com,经学科与科技(社科)发展中心审核通过后一式三份双面打印于10291700前由学院(部)统一上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叶霞青,联系电话:3296192。


附件:1.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普通高校重点科研平台和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粤教科函〔20205号)

2.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普通高校认定类科研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粤教科函〔20206号)

3. 2020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资助经费表

4. 五邑大学“创新强校工程” 计划任务书(科研项目类)

5. 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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