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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五邑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浏览: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2日

全校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年五邑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本次需进行结题验收的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2.负责人填写验收表格(见附件2)。所填报的成果应在建设期内获得,人员与项目、成果要相互对应,有据可查。

3.验收项目需同时提交具备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申请延期的项目由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3),一次只能申请延期1年,延期时间不得超过2年。

5.负责人于5月31日将《项目变更申请表》纸质版一式3份送学院(部)审核后提交至学科与科技(社科)发展中心。

6.负责人提交结题材料给学院(部),经学院(部)、学院(部)学术分委员会审核,于6月30日下午5点前将结题验收报告(含佐证材料、审计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学科与科技(社科)发展中心,电子版发送至wyukjc@126.com,邮件抬头“XX学院(部)校疫情防控结题验收材料”。

联系人:叶霞青   3296192


附件:1.结题验收名单

2.五邑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2023)

3.项目变更申请表



学科与科技(社科)发展中心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