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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邑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4-03-29

为做好五邑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工作部署与要求,结合本学院电子信息、信息与通信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三个学科专业特点、招生计划、生源信息等具体情况,特制定该办法。

一、调剂时间

预计2024年4月8日-4月15日,具体时间请关注后续通知

二、调剂条件

本学院的电子信息、信息与通信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学科专业招收调剂考生,具体条件如下:

1.初试成绩需满足“调出专业”A区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满足“调入专业”我校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具体为:电子信息、信息与通信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各专业,总分不低于273分,科目单科(满分=100)不低于37科目单科(满分>100)不低于56

2.初试报考专业须遵循考生初试报考专业与调剂复试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具体见表1

1 学科专业招生调剂考生条件一览表

学科专业名称

接受的第一志愿专业范围

初试科目要求

信息与通信工程

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

电气工程(0808)、

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

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

测绘科学与技术(0816)、

网络空间安全(0839)、

电子信息(0854)

电子信息(0854)专业(要求初试为201英一、301数一)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

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

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

网络空间安全(0839)、

电子信息(0854)

电子信息(0854)专业(要求初试为201英一、301数一)

 

电子信息

电子信息(0854)、

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

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

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

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

测绘科学与技术(0816)、

软件工程(0835)、

网络空间安全(0839) 

无要求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剂复试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4.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5.调剂条件未尽事宜按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第九章 调剂”相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程序

调剂工作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下称“系统”)进行。

1.本学院在系统上发布电子信息、信息与通信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专业可接收的调剂人数,每次系统开放时间不低于12小时;

2.考生进入系统填写所需信息;

3.本学院在系统关闭后审核申请人条件,对符合条件者发出复试通知;

4.考生在规定的4个小时内在系统中确认是否接受复试通知,超过确认时间不进行操作的考生取消相应资格;

5.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参加复试,沟通信息则可通过本学院招生联系工作群(QQ群:124555296、881561455、881791195);

6.本学院按照五邑大学以及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以及细则组织调剂复试录取工作,通过系统对符合拟录取条件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

7.考生在规定的4个小时内在系统中对“待录取通知”进行确认,原则上超过确认时间不进行操作的考生将被取消相应资格(有特殊原因的须及时联系本学院进行说明)。

8. 调剂复试结束后,学院在网站公示考生复试结果。

四、录取办法

参见《五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之“八、录取工作”、《五邑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之“六、录取办法”。

五、保障和监督

1.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学院按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公开调剂复试办法、接受调剂申请名单、调剂结果以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信息把关和解释工作。

2.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调剂复试巡视制度。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调剂复试过程中将深入工作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随机走进考场,旁听面试等措施了解、监督复试工作。

3.学院党委纪检委员负责监督本学院的调剂工作。

4.联系方式: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招生联系电话:0750-3299355,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招生联系工作群:124555296、881561455、881791195(QQ群只需加入其中一个即可,消息同步发送),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纪检委员电话:13924680856,

学校研究生处招生电话:0750-3296951,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750-3296291。

本办法由五邑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