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我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过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资助工作小组核实信息、学院资助小组审核,现我院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工作已完成。
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申请名单向学院全体师生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4月10日-4月12日。若对公示内容有疑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反映,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750-3299110,办公地址:台山商会大楼2楼办公室。
公示后,我院将数据报送学校审核,最终认定结果以上级审核为准。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