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五邑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邑大〔2026〕249号)有关规定,结合学位授权点实际,经过师生意见征集、学位授权点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制定本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电子信息学位授权点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信息与通信工程学位授权点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学位授权点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向全体师生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0日-2026年8月2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发送邮件到1532001667@qq.com,联系人戴老师:0750-3299375。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6年8月20日
电子信息学位授权点硕土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pdf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学位授权点硕土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pdf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位授权点硕土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