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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学位授权点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20

根据《五邑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邑大〔2026〕249号)有关规定,结合学位授权点实际,经过师生意见征集、学位授权点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制定本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电子信息学位授权点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信息与通信工程学位授权点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学位授权点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向全体师生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0日-2026年8月2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发送邮件到1532001667@qq.com,联系人戴老师:0750-3299375。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6年8月20日

 电子信息学位授权点硕土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pdf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学位授权点硕土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pdf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位授权点硕土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