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五邑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邑大研〔2023〕15号)有关规定,结合信息与通信工程学位授权点实际,经过师生意见征集、学位授权点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制定本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信息与通信工程学位授权点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向全体师生公示(见香港台山商会大楼5楼公示栏),公示期为2025年4月25日-2025年4月3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戴老师:0750-3299375。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