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教研室活动负责人工作职责
文学院目前已无教研室编制。在需要以教研室形式活动时,由系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担任活动负责人,负责教研室的教学管理,教研教改,课程建设,科研立项等工作。
1、教研室活动负责人领导和组织本室成员认真执行本院人才培养计划,选用优质教材,编写、修订教学大纲,检查教师教案和教学进度表,做好上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教研室活动负责人负责了解本教研室的教学情况,每学期均应听课、开学生座谈会,检查教研室成员执行教学规章制度的情况和教学质量,并向院里作出汇报。
3、教研室活动负责人负责组织教研室各项教研活动并做好活动记载;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申报教改课题,进行教改立项。
4、教研室活动负责人负责组织研究如何提升教研室多媒体教学水平;力争教研室开出更多双语课程;组织好本学科的教材编写。
5、教研室活动负责人负责教研室课程建设,组织和领导优质课程、精品课程的申报、建设;负责教研室的教学工作奖申报和教研室的教学成果奖培育与申报。
6、教研室活动负责人协助院系教学负责人安排本教研室教师的教学任务;协助院系教学负责人审核教研室教师的考试(考查)命题、改卷、评分工作;协助教学负责人抓好监考工作。
7、教研室活动负责人参与听引进人才的试教课,评定其教学业务水平,并提出可否引进的参考意见
8、教研室活动负责人应协助院负责人抓好本室的科研和科研立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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