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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7-06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广东省和我校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管理,保证有关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质量,依照《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和《五邑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3),学校决定对广东省和学校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凡是合同结项时间在2022年内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类项目,均应进行结题验收。其他已经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也可提前进行结题验收。(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4)。

二、结题验收程序

(一)填写项目结题验收表

项目负责人按照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对照立项任务书所列的预期成果与考核指标,整理相关成果及佐证材料,并如实填写对应的结题验收表(附件5-12)。

(二)结题材料形式审核(714日前)

以学院为单位收齐结题材料(每个项目只收1套),提交研究生学院进行形式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结题验收会。

(三)项目所在单位做好验收工作(9月30日前)

1.验收工作由学院(部)统一组织,个别项目数少的学院可联合组织验收,验收方式可视情况采用线下或线上进行。

2.验收专家不少于5人,高级职称,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专家的工作经历、专业背景、学术专长必须与项目自身性质、所在学科、研究内容等有密切关联。专家需对项目建设成果进行结项鉴定,出具结项评定意见,超过三分之二的专家评审意见为“同意结题”方可认定项目为“通过验收”。

3.验收工作的有关安排(含专家名单、验收形式、验收时间、验收项目等)需于9月15日前报送研究生学院审核备案。

4.各学院(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确保验收程序规范、材料完整、结论明确。(具体验收程序和流程参考附件13)。

5.验收完成后,项目整套材料(包括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变更材料等)及时报送研究生学院。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学院邮箱(wyuyjsxy@126.com)。

(四)校内公示结题情况(10月15日前)

研究生学院对验收项目的全部材料进行审查后,在学校网站公示项目结题结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五)学校上报验收材料(10月30日前)

学校于10月30日前将学校正式报文、验收项目汇总表等报送至省教育厅,完成本年度的校内结题验收工作。

三、其他说明

本次无法结题的项目须向研究生学院提交书面申请(附件14),未提出申请的项目,将考虑作撤项处理。已办理过延期项目不再受理延期申请。

    附件1: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2: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3:发文-20141111-五邑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4: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需结题一览表20220706.xlsx

    附件5:广东省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含其他类型项目)结题验收表.doc

    附件6: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书.doc

    附件7: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建设验收报告书.doc

    附件8:五邑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含其他类型项目)结题验收表.doc

    附件9:五邑大学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书.doc

    附件10:五邑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建设验收报告书.doc

    附件11:广东省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总结报告(参考提纲).doc

    附件12:广东省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总结报告(参考提纲).doc

    附件13:省级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类项目结题验收会议参考材料(含议程、专家意见模板).doc

    附件14:五邑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建设计划表-未能结题用.docx


研究生学院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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