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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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设置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7-06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的说明》(工程教指委〔2021〕1号)以及相关文件精神,为完善我校专业学位领域设置,也为下一步安排在读研究生进入具体专业领域,结合实际情况,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2020年开始以电子信息(0854)、机械(0855)、材料与化工(0856)、土木水利(0859)等4个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进行招生的学院(部)。

二、设置原则

上述专业类别的2020版、2021版人才培养方案中已有针对相应专业领域的培养规定(包括研究选题情况)。

三、具体要求

1.相关学院部(学位点)以培养事实为依据,在充分调研和评估的基础上,从国家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目录中选择拟设置的专业领域,在7月15日前报送研究生学院。

2.同一专业类别在不同学院招生时,若同时选择设置相同专业领域,须由该学位点主依托学院统筹协调。

3.相关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综合考虑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规格、招生就业等事关学位点建设和发展的诸项因素,确保专业领域设置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4.专业领域设置方案通过之后,及时向导师和研究生进行公布和宣讲,并注意在2022级人才培养方案中进行落实。

联系人:徐姗

电话:0750-3296953(校外) 6953(校内)

  附件1-关于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的说明.docx

  附件2:电子信息等4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docx

  附件3:专业学位领域申报表.docx

研究生学院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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