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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评选2014年广东省高校学生工作优秀团队及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4-10-11 00:00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评选2014年广东省高校学生工作优秀团队及先进个人的通知》(粤高学委〔2014〕7号),2014年广东省高校学生工作优秀团队及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已经启动。请符合条件的团队和个人积极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优秀团队

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各成员高校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或院系学工团队。

(二)先进个人

积极参加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各项活动并缴纳会费的各高校的学生工作者(院系辅导员、副书记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学生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队

1、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2、团队领导班子团结协调,管理规范,制度完善,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具有先进的管理服务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

3、学生管理教育工作成效显著,其成果获得过省级主管部门或教育部主管部门表彰及肯定。

(二)先进个人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思想政治素质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学生工作,尊重理解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3、从事学生工作3年以上,在学生工作方面有突出业绩,受到学生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

4、一线辅导员和在刊物上发表论文、承担校级以上学生工作课题的学生工作者优先。

三、评选名额

原则上各高校推荐优秀团队及先进个人名额各1名。

四、评选程序

1.学校推荐:各高校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组织本校符合条件的学生工作团队和一线学生工作人员进行报名,并在本校范围内组织初评,确定符合评选条件的名单。

2.候选团队和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在微博(中山大学学生处官方微博)及专业委员会网站展示。

3.组织评审: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对各高校上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最终获奖团队及个人。

4.表彰:将于2014年年会时对获奖团队及个人进行表彰。

五、报送要求

(一)先进团队

1、推荐表及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团队成员发表论文的刊物封面、刊号、目录、首页及专著的首页,课题的获批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团队简介(限150字内),内容包括团队名称、单位、主要先进事迹等;

4、团队合影近照一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500K;

(二)先进个人

1、推荐表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发表论文的刊物封面、刊号、目录及论文首页,课题的获批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个人简介(限150字内),内容包括姓名、性别、籍贯、参加工作年月、现任职单位、职务、主要先进事迹等;

4、个人生活近照一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500K;

以上纸质版材料于2014年11月20日前交到学生处思政教育科(南主楼221办公室)。相关材料的电子版请发送到邮箱wyuxueshengchu@126.com。

附件:1.“2014年广东省高校学生工作优秀团队”推荐表

2.“2014年广东省高校学生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五邑大学学生处

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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