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经中国扶贫基金会新长城办公室研究决定,新长城——特困大学生自强项目将继续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此次计划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共 7 名,资助标准为 2000元/人/年。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申请时间:5月13日-5月15日
评定时间:5月16日-5月23日
二、工作流程
(一)学院召开会议
各学院召开各班学生干部会议,认真传达通知要求及评定程序,确保评定工作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同时,学院加强对各社会资助者介绍与宣传,将资助者的博爱精神传递到各班级。
(二)各班级召开会议
各学院组织好各班班级会议,确保学生干部将学院会议精神传递到每一位同学,切实保证符合条件的每位学生能按时申请。同时,请各班组织成立班级资助工作小组,由班导师、学生干部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资助小组学生代表应责任感强、组织纪律性强,工作认真负责,善于沟通,确保申请人的隐私不被泄露。资助小组成员应避开申请人员,请将资助小组名单上报学院。
(三)个人申请
申请人于5月16日上午12点之前,将申请材料提交到班级资助工作小组。申请材料:申请表两份、自荐材料一套 [ 内容包括:申请书(介绍家庭情况、申请理由、对新长城的理解及自己的人生理想)、成绩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低保证或低收入证或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等]。
(四)班级审核推荐
5月16日-5月18日,班级资助工作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审核申请同学的材料,最后将结果提交班导师审核签字。同时,请在班级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天,确保班级每一个同学的知情权。
(五)学院审核推荐
5月19日-5月20日,各院成立由党总支领导、辅导员、班导师代表组成的院级资助工作小组,负责审核各班级结果,向全院学生公示,公示期为两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资助工作小组提出,如确有错漏,应予更正,公示期结束后报学生工作部审核。
(六)学校审核
5月21日-5月23日,学生处组织以各学院负责资助工作的辅导员成立资助评审工作小组对推荐者进行评审,将初评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全校公示三天,确定名单,评审结果呈送各资助者审议。
三、工作要求
1.申请者:请申请者下载《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附件1),严格按照申请表要求填写,并按照《个人申请资料目录》(附件2)的要求及顺序排好交到班级资助小组。
2.班级:请认真填写《班级资助工作小组审核表》(附件3),公示结束,将申请者个人材料、《新长城候选学生信息一览表(打印版)》(附件3)和《班级资助工作小组审核表》三份纸质材料交到学院辅导员办公室,《新长城候选学生信息一览表(电子版)》(附件3)发到学院指定邮箱;
3.学院:请学院按照《新长城自强助学金评选办法》(附件3),严格把关,确保真正困难的学生获得资助。同时,认真填写《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审核表》,公示结束,将学生个人申请资料、《班级资助工作小组审核表》、《新长城候选学生信息一览表(打印版)》和《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审核表》纸质材料交到学生处,将学院《新长城候选学生信息一览表(电子版)》发到:wyujiangzhudai@163.com。
四、助学金金额及名额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2015级新生共 7 名,资助标准为 2000元/人/年
五、助学金管理
1.五邑大学学生处将负责新长城自强助学金的管理,分年度向中国扶贫基金会新长城办公室提交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发放计划、受助名单及发放明细表供审核。
2.五邑大学财务处负责新长城自强助学金的发放工作。
3.受到资助的同学书面向中国扶贫基金会新长城办公室汇报在校学习、生活和思想等状况,并表示感谢。
4.学校将长期监督获得助学金学生的学业进展情况、综合表现,如获奖学生获助后发生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学校将取消学生受助资格,追回助学金。
六、监督与投诉
在开展新长城自强助学金评定工作过程中,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如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情况,接受来电、来信投诉,投诉方式:冯老师,电话:0750-3296251; 邮箱:wyuxueshengchu@126.com;或学生处网站“回音壁”。
请各学院做好相关评定工作。
1.《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
2.《个人申请资料目录》
3.《新长城自强助学金相关资料》
学生处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