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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五邑大学第十二届学生网球赛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 2017-09-29     阅读数量:

一、主办单位:五邑大学体育部

二、协办单位:五邑大学学生会体育部 五邑大学学生网球俱乐部

三、比赛时间:20171021日周六(若有突发情况或天气原因则推迟到22号周日)

比赛地点:马观适体育馆二楼 五邑大学网球训练中心

四、报名方法:以学院为单位,在1016号之前,将参赛选手名单交到校学生会体育部。(纸质版报名表和健康证明盖好章交到活动中心学生会办公室,电子版交到体育部系统邮箱)

五、竞赛项目: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六、参赛资格:

(一)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合参加网球比赛,否责一切责任由个人承担;

(二)必须是全日制正式注册的在校在籍大学生;

(三)为了比赛顺利进行,参赛选手必须服从安排。

七、竞赛办法:

(一)男、女单打进行淘汰赛;

(二)比赛采用一盘6局制,无占先,若66时抢7决胜负,

7比分6:6时须连胜2分方可获胜。

(三)凡比赛期间无故弃权的运动员则取消该项目所得名次。

(四)比赛采用一人裁判制或信任制。

八、抽签方法:

(一)1017日(周二)下午14:30,各院系派代表在体育部会议室进行抽签,如未按时出席抽签,将由组委会代为抽签;

(二)种子按上一届比赛名次确定种子选手,种子选手不够的由组委会指定。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男子前八名颁发个人证书、女子前八名颁发个人证书,并对获奖选手加学分;

(二)奖励团体积分前3名的学院一份锦旗,团体积分按照男女前八名依此加分,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3分,第四名2分,5-81分。若同分,则按照最高排名决定;若同分同排名,根据第二高的排名决定;若以上情况均相同,那取最高排名的比赛赛果决定(由近到远的比赛场次)

(三)奖励2个道德风尚奖给学院。一个颁给是参赛选手最多的学院,一个颁给比赛时道德风尚最好的学院。

十、比赛裁判长、裁判员的选派:裁判长、裁判员由学生网球俱乐部选派。

十一、比赛规定

(一)比赛迟到15分钟以运动员弃权论;

(二)比赛裁判由网球俱乐部的成员担任,采用一人制,运动员应尊重裁判员,相信裁判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服从裁判的判决,如有异议请向主裁判提出,但不可以影响到正常的比赛秩序;

(三) 比赛顺序基本按比赛序列册进行。但裁判长有权根据比赛现场情况进行调整或调场

十二、其它

(一)竞赛规则采用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二)规程解释权属校体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