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部
首页|党建工作|科研工作|体质测试|场馆建设|体育知识|下载专区
体育部新闻
· 体育部召开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会议
· 体育部召开新学期全体教职员...
· 张运华校长到体育部调研指导工作
· 体育部党总支召开2023年度基...
· 体育部教工第一党支部召开民...
· 体育部教工第二党支部召开民...
 
  最新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最新公告>>正文
五邑大学第二十五届“团结杯”男子足球赛竞赛规程
2012-09-24 00:00  

一、主办单位:五邑大学体育部

二、协办单位:校学生会、足球协会

三、比赛时间:2012年10月16日—2012年11月20日

四、比赛地点:校人造草足球场

五、参赛办法和资格

1、每个参赛球队由1名领队、1名教练、11—18名运动员组成,其中领队必须是各院系负责学生工作的教师担任。所有参赛队员必须身体健康,且是本院系正式学生。比赛期间队员参赛资格以报名表上名单为准。比赛期间不得更换未报名队员入场参赛,如有违规,将取消该队的比赛资格。

2、各队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一),于2012年10月14日中前发送到学生体育部邮箱,名称为----院(系)足球队,逾期不报者作弃权处理,名单一经上报不得更改。组委会在10月10日中午12:00前把赛程表发到各院邮箱。

3、各队交保证金200元,比赛中无违反体育道德事故者退回保证金;如不服从裁判者,弄虚作假者等。

4、分组比赛阶段

(1)第一阶段分四个小组循环赛,小组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

(2)第二阶段为交叉淘汰赛,具体办法为:上半区A1—B2,B1—A2,胜者决上半区冠亚军,负者决3—4名;下半区C1—D2,D1—C2,胜者决下半区冠亚军,负者决3—4名;上半区第一名VS下半区第一名决联赛冠亚军,上半区第二名VS下半区第二名决联赛3-4名,上半区第三名VS下半区第三名决联赛5-6名。

六、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委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2、比赛采用11人制,上下半场各进行40分钟比赛,中场休息10分钟。

3、每场比赛可换5人次数,运动员一经替换出场,本场比赛不得再次上场比赛。

4、竞赛中必须服从裁判及有关规定。如在比赛中发生问题,各队必须在赛后24小时内书面上报仲裁委员会,由仲裁委员会作出最后裁决。

5、各队须在赛前10分钟到达指定赛场,超过赛程表规定竞赛时间10分钟未到者,作弃权处理。

6、裁判员由体育部委派。

七、注意事项:

1、上场队员服装必须统一,必须与报名时姓名号码相同,并有明显的号码。各队守门员的服装应与本队队员服装有明显的区别。比赛队排在左边时应着深色衣服,排在右边时应着浅色衣服。(白、黄、灰为浅色。蓝、黑、红为深色)。

2、比赛前场地因下暴雨不能进行比赛的场次,移至小组赛最后进行补赛。

3、每场比赛每队必须至少有一名大一新生参与半场比赛(教工除外)。

4、每个参赛队员到校医务室进行体检,身体健康者方可参加比赛。

5、每个参赛队员必须参加身体意外伤害保险。

八、决定名次办法:

1、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

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按各队在同一循环赛中的积分多少决定名次。

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下列顺序决定名次:

(1)积分相等的队在同一循环赛中按照胜负关系;

(2)积分相等的队在同一循环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并且净胜球相同的队伍,在同一循环赛中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并且净胜球和进球数相同的队伍,抽签优胜者名次列前。

2、第二阶段:

每场比赛必须决出胜负。如全场比赛结束时比分相同,不加时,直接进行互罚球点球决胜负。

3、赛程中进球最多的队员为最佳射手。

4、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标准:

(1)积极配合学生体育部的工作,效果显著。

(2)比赛中无违反体育道德事件。

(3)发扬体育精神的院系。

5、最佳新人由所有参赛队队长和校队主教练评选;一队一票,校队主教练5票,合计票数最多者为最佳新人。

九、奖励办法:

比赛奖励前六名,最佳射手一名,最佳新人一名,体育道德风尚奖两名。

九、本规程解释权属组委会。

体育部

2012年9月23日


附件: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五邑大学体育部 粤ICP备150960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