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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03 14:57 阅读次数:

环化实验〔2024〕1号

全院教职工: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已经学院2024年第13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五邑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4年7月8日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熟悉实验室安全设施,掌握灭火器、灭火毯、绝缘棒的使用方法,了解各类安全保护与急救设施的使用及疏散通道的位置;进入实验室必须穿好实验服,实验过程中佩戴护目镜并合理使用手套,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二、实验室负责人在实验前须检查实验装置的安全性,实验指导老师须对学生进行实验前的安全教育,并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实验室的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未经学院批准,实验室不得擅自安排院外人员做实验,新进实验室做实验的人员均须通过实验室准入制度方可进入。

四、禁止在实验室内饮食、吸烟或在实验室的冰箱内存放食物。

五、建立实验室轮值制度,保持实验室卫生整洁,检查实验仪器设备和抽风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六、建立实验室药品管理制度,化学试剂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不得敞口存放,均须保持清晰的标签;严禁往下水口、垃圾桶倾倒有机溶剂和有毒有害废物,有毒有害废液和废旧试剂须按学院规定进行收集和处理。

七、生物类实验室应定期进行消毒灭菌,以保持工作环境的洁净,消灭细菌繁衍生长的条件;实验后的废弃物应及时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八、离开实验室要注意五“关”:关水、关电、关气、关窗、关门;注意用电安全,禁止私拉电线,实验室负责人定期检查不间断电源和其他用电设备的安全情况。

九、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小组,不定期对实验室进行检查;学院根据检查情况、出现的责任事故等具体情况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包括检讨、警告、通报、从绩效中扣分、严重者停做实验整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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