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
根据《五邑大学“旭浪优秀学生奖”实施办法》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班导师审核,学院审核,我院2016-2017学年度旭浪优秀学生奖学金初审名单评选工作已经完成。
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旭浪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3月16日-2018年3月20日。
若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黄浩川楼210)反映,联系电话:0750-3299015;联系人:刘老师;电子邮箱:1042061267@qq.com。
附件:
2016-2017学年度外国语学院旭浪优秀学生奖学金初审名单
外国语学院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