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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退休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和办理“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指引
2023-07-03 10:02 魏梦月  审核人:

一、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

退休人员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在学校财务处办结退休人员本人住房公积金封存工作后再进行办理。建议退休人员退休两个月后再进行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时可选择线下或线上的方式。

(一)线下办理流程

携带本人退休证、身份证原件及本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到线下网点现场办理,具体线下办理网点见附件。

(二)线上办理流程

扫以下二维码,关注江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众号,点击“我要办理”,然后点击“我要提取”,先进行人脸识别,再选择“离休、退休”一栏,即可按照相关指引办理退休人员公积金提取业务。


二、办理“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手续

退休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申请表一式三份(含三张一寸相片)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含正反两面)

3申请人户口部原件及复印件2份(含户址页及申请人资料)

4.申请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申请人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6.申请人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7.特殊情况(如离婚,再婚等)请咨询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

8.社保卡或卡复印件2份

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办理,相关表格在社区服务中心领取填写,每一份复印件都要有本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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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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