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邑大〔2025〕110号《五邑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的文件通知及学校相关要求,应用物理与材料学院结合人才培养方案与学院具体情况,已组织学生代表开展综合测评意见反馈与问题解疑会议,并向全体本科学生进行意见征集,现已通过院级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等环节。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五邑大学应用物理与材料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2025-2026学年)》结果向全院师生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4月29日。
若对综合测评实施细则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应用物理与材料学院辅导员老师反映。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750-3296408,办公地址:陈瑞祺科学馆203室。
应用物理与材料学院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