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五邑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五邑大学应用物理与材料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2023-2024 学年试行)(适用于 2023 年入学及之后入学的本科学生)》相关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专业评定,并在班内公示、专业内公示,经党支部审议、学院审核等环节,学院综合测评初评工作均已完成。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2023级本科生综合测评成绩向全院师生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3日。
若对综合测评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应用物理与材料学院辅导员老师反映。在开展2023-2024学年度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过程中,接受全院师生监督。如存在弄虚作假、不公平、不公正的情况,若对公示内容有疑问,请向学院反馈。
联系人:马老师,邮箱976207717@qq.com;
王老师,邮箱:J002260@wyu.edu.cn
应用物理与材料学院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