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五邑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应用物理与材料学院综合测评细则(2023-2024学年)》相关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专业评定,并在班内公示、专业内公示,经党支部审议、学院审核等环节,学院综合测评初评工作均已完成。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2021、2022级本科生综合测评成绩向全院师生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4日。
若对综合测评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应用物理与材料学院辅导员老师反映。在开展2023-2024学年度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过程中,接受全院师生监督。如存在弄虚作假、不公平、不公正的情况,若对公示内容有疑问,请向学院反馈。
联系人:马老师,邮箱:976207717@qq.com;
夏老师,电话:0750-3296031
应用物理与材料学院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