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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过程质量监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1 文章来源: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浏览次数: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学校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升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估中心将组织督导对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进行质量督查。具体督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督查方式

 1.学院(部)督查。各学院(部)按照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和本单位的质量监控和督导工作方案,组织本单位督导对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及其质量进行督查,原则上要求指导老师全覆盖。并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检查材料的准备工作。

2.学校督查。评估中心将于13-15周组织校级督导对各学院(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答辩及其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并统计评价结果。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均为抽查对象,抽查比例按照学院(部)学生人数和专业情况,比例为10%-15%左右。

二、督查内容

1.结合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申报(审查)表、开题报告、任务书等材料,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和开题工作,确保选题质量和开题工作认真、规范和个性化指导。

评价内容见附件1:《五邑大学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及开题质量评价表》。

2.结合中期检查表、指导过程情况记录、毕业设计(论文)稿、成绩评定表以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等要求,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组织答辩工作,确保对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指导规范、严格、有效。

评价内容见附件2:《五邑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过程及答辩质量评价表》。

三、督查要求

1.校、院两级督导专家检查要在本学期第15周(6月7日)前完成。质量评价表请于检查后两天内把纸质版和电子版交于评估中心。

2.各学院(部)在答辩日准备好每位答辩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稿、任务书、成绩评定表、选题申报(审查)表、校外实施申请表(校外完成的)、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合规性检查表、指导过程记录以及答辩安排等相关支撑材料,每位学生论文材料整理装袋供督导在答辩现场调阅。

3.各学院(部)要对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监控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将毕业设计(论文)督查工作总结于第16周(6月14日)前发电子版至评估中心。

4.评估中心做好校、院两级督导组织和服务工作,根据校、院两级督查情况进行统计和评价,给出毕业设计(论文)督查评价结果。评价结果为教学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联系人:评估中心 胡可滢

电 话:3296159(内线6159)

邮 箱:2209392488@qq.com

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教务处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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