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教学质量,给相关方面评议教师教学质量提供客观的依据,特制定以下教学质量考核标准。
以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成材为中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热爱本职工作,坚持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传承良好教风。
按教学大纲要求确定教学内容的重点与难点、深度和广度,做到内容正确、信息量大,同时能吸收该学科新成果,将本学科的新成果和发展动态不断充实于教学内容之中。
1、内容符合教学大纲要求,信息量大,能体现本课程方面的最的研究成果,与时俱进。
2、阐述清楚,表达准确,论证严谨,史实例证引用确凿。
在教学方法上,要注重采用启发式教学和师生互动,鼓励学生提问题,启迪思维、激发兴趣,重视对学生素质、能力的培养;紧密围绕教学目标组织教学,准确把握课程教学的重点、难点和深度、广度,讲课内容重点突出,讲透难点,循序渐进,主次分明,详略得当,基本理论阐述清楚,理论联系实际。在保证课程教学内容的科学性、系统性的前提下,允许教师采用不同风格和特点的教学方法。在教学手段上应尽可能地采用电化教学、CAI或多种教学方法相结合的现代化教育技术。鼓励教师采用双语教学。
1、能针对专业和课程特点,采取参与式、启发式、讨论式等教学方法,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创造性思维。
2、教学语言生动流畅,能将专业化与口语化有机融合,板书规范,层次清晰,个性鲜明。
3、能将不同专业,不同学科的特点与本课程相关内容较好结合,因材施教。
4、注重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或自主研制开发,或购量课件,积极采用多媒体授课。
教师应根据教学内容和对象组织教学,合理安排教学进度;认真备课,撰写教案和讲稿,突出重点,处理好难点。备课时应根据学生所学专业、课程设置、已开课程、相关课程等具体情况,注意本课程与后继课程之间的衔接,处理好本课程与其它课程的关系。
2、能较好的学生的课堂反馈,并适时调整授课内容,改善教学方法与手段。
3、耐心解答学生疑问,把对教育的热爱传递给每一位学生。
1、每堂课要力争形成几个亮点,出现课堂上应有的高潮,活跃课堂气氛。
2、通过课堂教学,提示学生对该课的兴趣,调动学生自学热情。
1、各教研室主任负责制定本教研室所属各门课程实践环节的开展计划和经费预算。
2、实践学时环节教学要符合实际情况,符合教学要求,采用形式符合《政法经济系社会实践活动规定》。
3、实践学时环节教学要求学生提交调查报告或论文等教学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