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教工医疗报销操作指南

作者: 时间:2012-03-28 点击数:

根据江社保[2012]11号文《关于江门市直国家公务员医疗保险待遇调整的通知》和《五邑大学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使用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处的工作情况,离退休教工门诊或住院医疗报销操作如下:

1、按规定每人可在本地选择一个门诊定点机构(每年的10月至于11月为选点的变更时间,本人持社保卡直接到选定的医疗机构登记)看普通门诊,并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具体的按[2012]11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2、居住在外地的到已办理的异地个人约定医疗机构看普通门诊,所发生的费用由本人或委托代办人凭门诊医疗费用收款收据、门诊医疗费用清单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按有关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3、离退处可为常年居住在外地的离退休教工(含本地有困难的人员)办理住院医疗报销事宜,请当事人将有关资料(见附件)在出院两个月内寄到离退处老干科(联系电话:3296139),老干科再派专人持票据到社保局办理报销事宜;请当事人于十五个工作日后查收报销费用。

4、住院及门诊自负部份每年累计超过五千元以上的,请把相关票据和病历直接交校医务所审核报销(具体时间看学校通知,一般在当年年底)。

5、离退处可为常年居住在外地的离退休教工办理体检报销事宜,请当事人把相关票据寄到老干科,报销费用按学校当年标准限额执行。

附件:住院报销需提供的资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IC卡原件及复印件;

3、 收费收据原件

4、 收费明细单原件(总清单)

5、 本次住院病例{含封面}及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6、 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7、 属医技类的费用(如CT、MRI等),还需提供检查诊断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如检查作定位需要,则需提供定位证明并加盖公章);

8、 其他:因交通事故住院需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证明,因意外事故住院需提供相关证明,住院期间使用蛋白类或血液类制品需提供病危通知书,住院期间到外院检查治疗需提供医院证明、收费收据和清单、相关报告单。

五邑大学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版权所有  粤ICP备150960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