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近期,科技处收到多起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为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规范建设,增强学术规范意识,有效预防科研和学术不端行为,提升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科学道德精神,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现将工作通知如下:
一、持续做好科研诚信与学术规范制度宣传学习。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科研诚信与学术规范建设工作,结合本单位情况,在项目申报、职称晋升、年度考核、毕业论文撰写等重要节点,通过专题讲座、会议宣传等方式,开展科研诚信教育。
二、规范做好数据资料管理和留存工作。各学院(部)要切实履行科研诚信和学术规范建设的主体责任,督促科研人员做好科学研究的实验记录、实验数据等资料的管理。科研活动的原始记录及时、准确、完整,保存得当,做到可查询、可追溯。
三、健全科研行为管理机制。项目负责人要对科研行为的合理性、真实性、相关性负起责任,对所带领的科研团队成员做好教育管理;各学院(部)要进一步加强对科研人员的服务、指导,引导师生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和学术规范。
四、加强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各学院(部)要强化对学术不端行为的零容忍,在项目申报、绩效分配、科研奖励、职称申报、评优评先等实行一票否决。
请各学院(部)认真组织学习附件材料,引导师生严格遵守学术规范。
附件: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
2.五邑大学关于印发《五邑大学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实施细则》的通知
科技处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