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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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填报2023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的通知

2024年01月31日 点击:[]

全校各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等)项目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科规范字〔2021〕4号)《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依托单位管理细则》等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过程管理,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推动项目更好执行,现将2023年度省基金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有关填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和内容

(一)填报对象:在项目执行期内(包含项目延期)且项目立项满一年的省基金项目(见附件1)。

已提交验收申请书并已获得省基金委受理和已正式提出终止申请的项目,无需填报2023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二)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内容:项目实施进展、经费支出及取得的成果情况(自项目立项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二、项目负责人事项

(一)填报流程:项目负责人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通过“过程管理—绩效跟踪管理—填写执行情况报告”模块进行在线填报。阳光政务平台操作指引请见附件2。

(二)提交时间: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2月21日17:00前完成在线填报并提交。

(三)注意事项:

1. 项目负责人应对所提交的执行情况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

2. 项目产出成果等相关佐证材料请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中。对未按规定填报、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的项目负责人,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将给予提醒、通报等处理。

三、学院事项

(一)组织事项:学院须按照本通知组织项目负责人填报,认真审核项目负责人提交的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对发现问题的报告及时整改。

(二)审核流程:学院科研管理员登录阳光政务平台通过“过程管理—绩效跟踪管理—执行情况报告管理”模块在线审核功能(审核要点见附件3)对项目负责人所提交执行情况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发现问题的须退回,要求项目负责人修改后重新审核。

(三)提交时间:于2024年2月22日17:00时前完成本单位所有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的审核并提交。

四、联系方式联系电话:杨庆强,3296181


附件:1.需填报2022年度省基金年度执行报告项目清单

2.省基金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填报操作指引

3.依托单位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审核要点



科技处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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