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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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项目的通知

2022年09月29日 点击:[]

全校各单位:

广东省科技厅已发布2023年度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申报指南,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团队应根据通知及附件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及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且保证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牵头申报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牵头申报单位不得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验收结题的或有省级粤港澳科技合作、国际科技合作项目1项以上(含1项)未完成验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2022年(自然年)提交的广东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申请书累计已达到2项(含2项)以上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项目逾期一年未完成验收结题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在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同一项目已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厅其他业务专题或此前已在省科技厅立项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省内单位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6.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的。

7.其他不适合资助的情况。

二、申报方式

符合指南申报条件的团队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交有关材料进行申报。项目申报采用在线申报、无纸化方式,必要的技术、财务、知识产权、合作协议、承诺函等佐证支撑材料请以附件形式上传。在申报阶段不需送交申报书纸质材料,待项目立项后,将任务书(一式6份)与申报书(一式1份)等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三、申报时间

请计划申报(或参与申报)此类项目的团队于1010日前将“申报类型、负责人、项目名称、合作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向所在学院(部)和学科与科技(社科)发展中心(邮箱wyukjc@126.com)报备。

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2927日~2022102817:00(含学院(部)推荐的时间)。

四、联系方式

1.广东省科技合作研究促进中心(项目管理专业机构):020-815672578356142483562716

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交流合作处(政策咨询):020-83163920

3.业务受理及技术支持:020-8316333883163469

4.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综合性业务咨询):020-83163838

5.学校学科与科技(社科)发展中心,杨庆强,3296181


附件:1. 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申报指南

2. 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学科与科技(社科)发展中心

202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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