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做好2021年广东省教育厅重点平台及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1年12月27日 点击:[]

全校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启动2021年广东省教育厅重点平台及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为2017年度立项的平台和项目,见附件1。

2.负责人按类别填写相应表格,重点实验室、创新团队和重大项目见附件2—附件4;一般项目见附件5。所填报的成果应在建设期内获得,人员与项目、成果要相互对应,有据可查。

3. 重点实验室、创新团队和重大项目必须提供审计公司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 一般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按照项目支出明细,分类填写,并附财务系统打印出来的明细清单。

5.申请延期的项目由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一次只能申请延期1年,延期时间不得超过2年。

6.一般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3月1日将验收材料(含佐证材料)一式2份提交至学院(部)。学院(部)对验收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学术分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定。重点实验室、创新团队和重大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3月15日前将验收材料(含作证材料和审计报告)1式1份或延期申请表1式3份提交至学院(部),学院(部)对验收材料或延期申请表进行审核。

7.学院(部)于2022年3月16日下午5点前将验收材料(含佐证材料)和延期申请表提交至学科与科技(社科)发展中心,并将电子版材料发wyukjc@126.com,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都需要包含结题报告和佐证材料。


联系人:叶霞青   3296192


附件:1. 结题验收名单

2. 广东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验收表格

3. 广东高校创新团队验收书

4. 广东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重点)项目验收表格

5. 五邑大学“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结题验收报告(2021)

6. 项目变更申请表



学科与科技(社科)发展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