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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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2021年10月18日 点击:[]

全校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计划书填报通知已通过系统邮件的方式发送各项目负责人,请尽早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通知》及基金委各学部科学处邮件通知内容,按要求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逾期未提交项目计划书且在规定期限内未说明理由的,视为放弃接受资助。

一、包干制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

1. 如果《批准通知》所附“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修改意见”栏目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中上述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或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

2. 资助经费批准时不再区分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3. 项目负责人在提交计划书时需签署承诺书,承诺尊重科研规律,弘扬科学家精神,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认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承诺项目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的支出,不得用于与本项目研究无关的支出。

4. 项目负责人提交计划书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资金由项目负责人自主决定使用,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开支范围列支。

5. 项目结题时,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编制项目经费决算,经依托单位财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自然科学基金委。

二、计划书提交校内截止时间及注意事项

1. 首次提交计划书电子版截止时间为2021102116点(重要:逾期未提交计划书者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

2. 退回修改后再次提交计划书电子版截止时间为2021102816点。

3. 报送计划书纸质版截止时间为202111116点,具体要求如下:

1)计划书状态显示为“等待基金委接收纸质”方可打印;

2)计划书和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仅签章页,不是整份申请书)订在一起,一式三份,双面打印,检查版本号与网上是否一致,项目负责人在项目负责人承诺栏和签章页签名后送交学院(部),学院(部)统一报送学科与科技(社科)发展中心。



学科与科技(社科)发展中心

20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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