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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华侨史》2016年专项课题招标的通知

2016年09月18日 点击:[]

校内各单位和老师:

《广东华侨史》2016年专项课题招标工作已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人

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二、招标课题

本次课题招标采用项目指南的形式发布(见附件),择优选出35个课题。

三、投标人的范围及基本条件

1、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个人。

2、投标人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须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责。

3、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开展所选投课题研究的基本条件和研究能力,具有相关课题研究经验与研究业绩。

4、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较高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所选投课题领域有相关的研究成果。

5、课题组负责人必须参与课题研究全过程,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任何挂名或不担当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6、招标课题原则上要求2-3年内完成。作为最终成果的专著要求10万字以上,其学术规范参照学位论文的形式,每个课题都要有学术史回顾,但不要求发表阶段成果。史料整理与翻译等非研究类别的形式在课题合同中另外约定。

四、招标程序

1、发布公告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侨网”正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6年9月5日--10月8日。

2、接受投标

公告发布期内接受社会投标。投标人根据各自的研究优势选投课题,每位投标人选投课题的数量为1个。投标人在本招标公告内下载《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特别委托项目申请书》、《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6度< 广东华侨史>特别委托项目预算表》、《2016年度< 广东华侨史>课题项目申请评审书匿名评审表》,如实填写完毕后,一式3份(请用word文档格式制作),《申请书》和《预算表》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递交(或邮寄)至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或邮寄)的投标文件将不再受理。邮寄以收件地(即广州)邮戳时间为准,收件地邮戳时间不迟于2016年10月7日。

3、组织评标

投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采用专家匿名初评与学科评审组复评相结合的评审方式。为保证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活动。评标时间:2016年10月9日-2016年10月29日。

4、评标主要参照依据

1)投标人课题在选题上意义突出,内容充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学术价值较高;

2)投标人课题研究方案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实施方案操作性较强;

3)投标人课题组的研究基础较好,实力较强;

4)投标课题经费预算方案合理、实在。

5、确定及公布招标结果

本次招标经上述评审程序产生的评标结果,招标人将在“广东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6年11月中旬。经公示无异议后,中标课题将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批准立项,并由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下达特别委托项目立项书。

6、签订合同

招标结果公示后,招标人(或其指定代表)将与中标人签订《< 广东华侨史>2016年专项课题合同书》。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将按照《< 广东华侨史>2016专项课题合同书》对中标人开展的课题研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中标人完成的课题成果进行检查和验收。

合同签订时间:2016年12月上旬。

五、课题研究经费

本次招标课题的经费资助金额分为三类:15万元/个、10万元/个、5万元/个的课题。经费支付方式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书中约定。

六、质疑与投诉

自评标结果公布之日起的7个自然日内,招标人受理关于本次招标的书面形式的质疑和投诉。投标人需提供质疑书或投诉书的原件,以电话、传真、电邮等形式提交的质疑和投诉不予受理。质疑和投诉的内容不得有虚假、恶意成分,对于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招标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投诉者,招标人将追究相应责任。

招标人在收到有效的质疑和投诉文件后,将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涉及课题研究秘密。

申报需递交材料:

《项目申请书》、《项目预算表》、《匿名评审表》(见附件)纸质版各一式4份于9月29日交科技处/社科处,以上材料电子版发wyskc632@126.com。

联系人:吴志锋 3296173

附件:1.课题指南

2.项目申请书

3.项目预算表

4.匿名评审表

5.通知原文

科技处/社科处

2016年9月1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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