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和老师: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6年度学科共建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科共建项目设立的基本原则
(一)学科共建项目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一种项目类型,旨在支持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水平和综合实力。
(二)学科共建项目由省社科规划立项,由申报单位自筹经费并保障研究经费按时到位。
(三)学科共建项目由单位集中组织申报。省社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四)学科共建项目严格按照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评审原则和评审程序确定立项,依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规范管理。
二、学科共建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
(一)关于申报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在研省部级、国家级课题的项目负责人,以及三年内省社科规划项目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本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但可作为成员参与。不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或不具有博士学位的项目负责人,须由两名具有正高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二)关于申报、立项数量
本年度学科共建项目拟立项数为330项左右。每个单位申报总数不得超过35项。已立项的国家和省社科规划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关于经费安排
学科共建项目每项经费4万元。获立项的单位必须将该单位学科共建项目的经费一次性划拨到省社科规划办,由省社科规划办统一管理,分期划拨给项目负责人。未能按时完成课题研究或最终结项鉴定为不合格的项目将予以撤项,项目未拨付的预留经费不再退回。
(四)关于材料报送
项目申请者填写《学科共建项目申请书》,然后将《申请书》一式6份(含原件1份)、申请学科共建理由和背景材料说明1份、申报汇总表1份交至科技处/社科处,并同时将电子版发至wyskc632@126.com,邮件抬头“学科共建+姓名”。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11月10日17点,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吴志锋 联系电话:3296173
附件:1.学科共建项目申请书
2.申报汇总表
科技处/社科处
2016年11月1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