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级单位将已签字盖章的《关于申请XX会议办会经费的函》及办会方案提交至科技处。
2.申请材料须于会议举办日期一个月前交至科技处。申请资助经费3万元以下由科技处负责人审批,3-5万元由分管科研工作的校领导审批,5万元以上须一并提交校长办公会议题材料(具体咨询学院科研秘书)。
3.学校高水平学术会议专项经费原则上不得报销劳务费。
4.会议预算严格按照省市、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5.文件下载地址:科技处网站-下载中心-其他类。
附注:1.关于印发《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2.关于印发《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3.《五邑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