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五邑大学教职工继续教育工作实施办法》(校人字﹝2010﹞4号)(附件4)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开展2023年教职工攻读研究生、国(内)外访问学者、进修、企事业生产实践和科研合作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总体要求
1. 各学院(部)、中心根据本单位学科建设、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和组织好本单位年度教师培养推荐工作。
2. 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教师的各项申请必须符合《五邑大学青年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实施办法(试行)》(邑大〔2017〕85号)(附件5)规定,并且已向学校提交本人职业生涯规划方案。
二、其他要求
(一)申请攻读研究生
1.申请条件符合《五邑大学教职工继续教育工作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2.申请攻读学位的人员所报考的专业与现从事的岗位工作一致或相近;
3.若同一单位多人申请,请各学院(部)、中心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申请人条件,综合考虑申请人排序并填写“汇总表”;
4.辅导员报考须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二)境(内)外访学
申请访学要有明确的访学研修目标、任务、具体的预期成果,符合学院或个人发展。申请学校骨干教师海外研修基金,需要提供与访学单位有实质性的合作关系证明材料,并在出国前提供与“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计划”等同或相当的外语合格证书,以下情况可不必提供证书:海外留学博士,外语专业硕士以上,在境外累计进修、工作经历1年以上者。
(三)进修学习
1.学校鼓励紧密结合新工科、新文科建设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基础的新的技术创新教育,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安排进修学习;
2.有明确的进修单位(以对方邀请函或合作协议等能代表进修单位同意接收或合作的文件为准);
3.要有具体的进修计划(计划应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计划,预期成果等内容),进修的预期成果应可衡量、可考核。
(四)实践锻炼及科研合作 (3个月以上)
1.学校鼓励围绕提升实践教学能力开展企事业单位生产实践和科研合作;
2.有明确的实践合作单位(以对方邀请函或合作协议等能代表对方单位同意的文件为准);
3.要有具体的实践锻炼、科研合作计划(计划应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计划,预期成果等内容);
三、提交材料
请申报人填写《五邑大学教职工申请攻读研究生、访问学者、进修、企事业生产实践、科研合作报批表》( 附件1)。申报境内(外)访问学者、进修、企事业生产实践、科研合作项目,还需提供《五邑大学教职工申请访问学者、进修、企事业生产实践、科研合作计划申报书(攻读研究生不用提供)》( 附件3),以及相关附件(经费来源证明材料/邀请函/合作协议/同意接受函)。学院(部)、中心填写《汇总表》(附件2)。请各单位办公室于11月20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党委教师工作部(师资处),邮箱:wyujfzx@wyu.edu.cn 。纸质表格须加盖学院公章及学院负责人签名。
联系人:伍老师 联系电话: 3296079(6579)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