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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教师参加“道德修养”、“法律法规”培训的通知
2018-11-08 11:36  

各教学单位及各参训教师:

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指导意见》(粤教继函〔2018〕48号)的精神的安排,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组织我校新入职教师到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参加《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两门课程培训。

一、报名

培训期数

报名时间

面授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

培训人数

1期

11月8-9日

11月17-18日

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

11人

2期

11月8-9日

11月24-25日

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

11人

3期

11月8-9日

12月1-2日

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

5人

4期

11月8-9日

12月8-9日

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

29人

5期

11月8-9日

12月22-23日

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

24人

注:每期名单见附件1。

二、注意事项

1、在名单里的老师需要按照要求完成周末的培训,原则上不允许请假;

2、请参训老师保留好来回车票(大巴/轻轨)和住宿发票(报销详情参考《五邑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见附件2),培训结束后在财务办公平台网上报账系统填报国内差旅报销相关信息(网址:http://202.192.240.59/dlpt/),打印和粘贴好单据后在12月31日17:30前拿到南主楼603,联系人:李老师,电话:3296021;

3、请勿乘坐没有正式发票的交通工具;

4、请勿自行开车来回;

5、培训教材:《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修订版)》(教育部人事司组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6)、《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教育部人事司组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6),培训教材自行购买,书费不予报销。

6、具体课程表以及学习安排请等待进一步通知。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8年11月8日


附件【道德、法规报名名单.xls已下载
附件【邑大〔2018〕-19(印发《五邑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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