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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年教师职业生涯规划的通知
2018-01-03 15:43  

广大青年教师及各教学单位:

为推动青年教师更快更好发展,为学校创建广东省高水平工科大学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五邑大学教师队伍建设及管理办法》(人发【2015】8号)与《五邑大学青年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实施办法(试行)》(邑大【2017】]8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要求。现就开展青年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体工作安排

2018年,学校计划分四期完成全校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工作。各期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期,2018年1月1日——2018年4月10日;

第二期,2018年5月1日——2018年6月10日;

第三期,2018年8月1日——2018年9月10日;

第四期,2018年11月1日——2018年12月10日。

二、第一期的开展对象

1.2016年9月1日以后新入职的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必须参加;

2.2018年计划到国(境)内外开展各类进修活动(如科研合作、访学、培训、攻读学位等)的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必须参加。职业生涯规划是学校核准各类进修活动的重要依据。

3.各学院(部)拟定的第一期其它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

三、选择指导教师

1.选择双导师。根据《实施办法》的要求,每个青年教师皆需分别选择1位职业导师和1位专业导师。其中,职业导师原则在校内选择,可不限专业;专业导师原则选择校外知名专家学者。具体要求参见《实施办法》。

2.组织支持。青年教师可以根据《实施办法》要求,自行选择“双导师”,也可以要求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和学院(部)分别在选择职业导师与专业导师时提供组织支持。

四、规划方案的制定

1.两条主线。规划方案沿两条主线展开,即职业发展主线和专业发展主线。《实施办法》及配套的工作表格(《实施办法》的附件1)有详细说明。

2.规划要求。职业生涯规划是中长期规划(10年以上),以3年为一个培养期。相对于第2、3个培养期,第1个培养期的培养目标应与本人职业发展、所属学科建设规划相符合,且具体明确和可衡量;培养任务、实施途径与方法以及需要的组织支持应具体明确。第2、3培养期的规划在完成第1期培养基础上,再滚动更新。

五、提交与审核

1.个人提交。2018年3月22日,第一期开展对象须提交完成的个人职业生涯规划方案(见附件2)。(1)青年教师提交本人的职业生涯规划方案时,请登录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网站,在“教师发展管理平台”上选择“职业生涯规划申请”,上传方案电子版,并打印一份纸质文件,上交本学院(部);(2)同时填写“五邑大学青年教师职业生涯规划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学院(部)相关工作人员。

2.学院(部)审核。2018年3月29日前,学院(部)工作小组(1)填写“五邑大学青年教师职业生涯规划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3);(2)审核本单位青年教师的规划方案,并签署审核意见;(3)统一提交教师本人的“职业生涯规划方案”纸质版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4)本单位的“五邑大学青年教师职业生涯规划主要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65200037@qq.com。

3.学校核准。2018年4月6日前,学校领导小组完成核准工作,并将结果反馈给学院(部)和教师本人。

六、其它说明

1.各学院(部)应建立青年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工作小组,承担主体责任,落实《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和2017年12月26日召开的“五邑大学青年教师职业发展规划工作会议”的会议精神,制订专项工作计划,规划分期实施教师名单(工作表格见附件4),并与教师本人做好沟通工作。

2.各学院(部)对青年教师职业生涯规划提供全过程支持,特别是事前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导师选择、规划培养期的目标、任务、途径与方法以及组织支持等)。

3.各学院(部)应将本单位的高层次人才引进与青年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工作相结合,用好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4.通过学院(部)与学校两级审核与核准的教师职业生涯规划方案是青年教师职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无特殊情况,任何组织与个人不得干扰和打乱教师职业生涯规划设定的发展规划。

5.第一期未通过学院(部)审核和学校核准的教师,自动进入第二期重新申请。

6.辅导员职业发展规划另行通知。

七、联系人与电话

在制订与提交个人规划方案时,如遇问题,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李玲玲教师联系咨询,联系电话:3296541.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人事处

2018年1月3日

附件【附件1:五邑大学青年教师职业生涯规划方案实施办法(试行).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五邑大学青年教师职业生涯规划方案.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五邑大学青年教师职业生涯规划主要情况汇总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五邑大学青年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分期实施教师名单.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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