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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我校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5-09-29 17:28 admin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继续做好校内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请各教学单位按照《五邑大学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实施办法》(校人字〔2010〕2号)文件精神(附件1),做好2014年青年教师培养与“导师制”的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2014年有开展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培养对象与导师)(附件2),认真做好总结工作。请培养对象和导师对照培养任务书,分别完成考核总结,并分别提供相应的培养佐证材料。

2.切实加强对青年教师基本教学能力和实践教学能力培养的指导,实施全过程培养与指导。培养对象与导师的学习与指导的互动过程应贯穿于教学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如课前的备课、撰写教案、课件设计与制作、实践教学计划设计,课中的听课、现场指导,课后的作业修改、试卷设计与批改、学生课程考核分析与总结等。

3.各教学单位应根据《五邑大学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实施办法》(校人字〔2010〕2号)的文件精神,落实考核主体责任,切实加强考核工作,事实求是,客观公正,建设性地对培养对象和导师的工作给予考核评价。

4.培养对象及指导教师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有关考核表格填写。

5.所在单位考核时间: 9月29日——10月30日。

6.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会同相关部门对上报的材料进行核准、审核。

7.2015年10月30日之前,各单位将考核有关材料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南主楼540室伍老师处),联系电话3296021 。逾期不交,视为放弃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

考核报送材料:

(1)考核表:《五邑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情况及考核结果汇总表》、《五邑大学青年教师培养指导教师考核表》和《五邑大学青年教师培养对象考核表》;

(2)培养佐证材料:《课程教学文件指导记录表》、《指导教师听课记录汇总表》、《指导教师听课记录》、《青年教师听课记录汇总表》、《青年教师听课记录》、《青年教师作业、试卷批改情况及检查记录表》。

注意:请对照《五邑大学青年教师培养任务书》,根据培养实际情况,填写各表格,表格中所涉及到的内容,要有支撑材料。

附件1:《五邑大学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实施办法》

附件2:《2014——2015年青年教师导师制指导教师及培养对象名册》

附件3:考核报送材料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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