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的通知》(粤教师函〔2014〕145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协助学校加强对培养对象的培养和管理,营造有利于培养对象成长的客观环境,为培养对象提供有利的发展平台,促进培养对象专业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的提升。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的通知
/jsfz/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50104/20150104095530213021.doc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