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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打”行动以来 14厅官被查

“三打”行动开展两个月,截至前日,全省查结商业贿赂案件147件,正在查处842件,涉案金额2.23亿元,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10人。其中,厅级干部14人,处级干部43人,科级干部149人。日前,省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监察厅副厅长陈伟东在接受《南方日报》专访时表示,目前打击商业贿赂的行动已取得明显进展。

206名科级以上干部被查

南方日报:开展“三打”以来,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总体情况如何?

陈伟东:截至4月13日,全省查结商业贿赂案件147件,正在查处842件,涉案金额2.23亿元,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10人(其中,厅级干部14人,处级干部43人,科级干部149人),查处了汕头市原副市长苏耀光受贿案,韶关学院原副校长罗水明受贿案,佛山市原名镇功能区管委会主任、禅城区委常委、祖庙街道党工委书记郑年胜受贿案等一批大要案件。同时,我们主动拓展打击广度,查处非公经济体商业贿赂犯罪案件29宗42人,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南方日报:从目前查办的情况来看,这些案件有什么特点?

陈伟东:一是案件发生的领域比较集中。主要涉及土地转让、工程建设、医药购销、金融借贷、资产清算、矿产资源开发、国有企业经营等重点领域和方面。二是涉及国家公职人员的商业贿赂违法犯罪增多。一些国家公职人员与犯罪分子沆瀣一气,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影响恶劣。三是窝案串案多。有的案件在一个单位内涉及多个岗位、多个部门的人员。如某高校监管基建的3个领导干部全都因工程建设问题涉案;某市公安机关6名干警同时为一个非法经营赌博机的违法分子充当“保护伞”。四是作案手段趋向隐蔽,形式多样,增加了查处难度。

21个大小“保护伞”被破

南方日报:我们知道,打击商业贿赂的重点之一是破除“保护伞”,对于“保护伞”,你们怎么查?

陈伟东:“三打”是否取得实效,主要是看打击的质量效果,而打击质量效果关键是看能不能打掉“保护伞”、切断“利益链”,做到斩草除根,釜底抽薪。因此,我们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采取了四大举措深挖“保护伞”。加强了与其他两个专项行动小组的协调联动,对涉及“保护伞”的案件提前介入,形成合力,整体打击。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明查暗访,深入排查线索,广拓案源。对涉及“保护伞”的重大案件采取直报制度,涉及到当地领导干部充当“保护伞”的一律直报,由纪委领导实行包案、挂牌督办。坚决打击,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当好“打鬼钟馗”的角色,敢于揭盖子、打板子,对充当不法分子“保护伞”的领导干部先免职,再查处,绝不姑息。目前,我省已查处了充当不法分子“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及政府公职人员21人。其中有为赌场老板提供保护的,有为制假售假者通风报信的,涉及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多个政府部门工作人员。

案件线索移交尚不够及时

南方日报:在打击过程中你们有没有遇到什么困难?

陈伟东:通过近一阶段的专项打击行动,我们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遏制了商业贿赂现象蔓延的势头。当然,我们也看到,商业贿赂在一些领域和行业仍然比较严重,相关制度还不健全,管理和监督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商业贿赂表现形式更趋隐蔽、复杂,发现难、取证难,案件突破也难。二是有的地方和部门对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存在不想查、不愿查、不深查的思想,有的甚至认为打击商业贿赂会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影响干部队伍的团结稳定。三是案件线索移送不够及时,未建立起健全有效的案件移送机制,行政执法部门与刑事司法机关之间衔接不够顺畅,延误打击时机,影响打击效果。

未来将建全省信用信息平台

南方日报:通过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您认为应如何打建并举,建立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陈伟东:当前我们的工作重点是在“打”,但也要为“建”打下良好基础。我们按照以打促案,以案促建,打建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采取多项措施,深入推进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加快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府办下发的《关于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加快构建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二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认真查找易于发生商业贿赂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构建“分岗查险、分险设防、分权制衡、分级预警、分层追责”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模式。三是推动第五批行政审批改革,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强化对行政审批的监督,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缩小公权力寻租空间,从源头上铲除商业贿赂尤其是公职人员参与商业贿赂等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四是加强廉政教育工作,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筑牢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思想防线。

来源: 南方日报 时间: 2012-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