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在本科高校遴选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的通知》(粤教高函〔2018〕145号)要求,现组织开展省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实行限额推荐,我校推荐限额为1项。
二、遴选要求
通过遴选一批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促进高校、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含幼儿园)在师范生教育实践、教师培训、教育教学研究、基地学校发展等多方面建立合作共赢的长效机制,加强师范生实践能力培养,为师范生从事中小学(含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和专业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具体遴选条件请查阅省厅通知(附件1)。
三、材料要求
10月15日前,符合条件的基地建设项目将申报书(附件2)、佐证材料一式两份及《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jyk_wy@126.com 。
联系人:薛楚娟、赵燕,3296626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在本科高校遴选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的通知
2.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申报书
3.学院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