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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我省2018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09发布单位:学生处   点击数:

各学部(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我省2018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8〕60号),从2018年秋季学期起,建档立卡学生生活费补助发放方式调整为学生户籍地发放。为确保发放方式的转换衔接工作顺利,请各学部(院)以学籍为依据,认真核查报送建档立卡、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1.2018年秋季学期在校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018年秋季学期在我校就读的广东户籍建档立卡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本次报送数据用于2019年建档立卡学生补助财政预算资金安排。

2.2018年秋季学期在校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特殊困难学生

2018年秋季学期在我校就读的广东户籍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即指学生及其家庭完全不能提供基本上学费用。主要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低收入(低保边缘、低保临界)家庭成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疾人、特困职工子女等家庭。

 

二、报送要求

(一)全面排查,确保了解特殊困难学生家庭基本情况

请学部(院)全面排查本单位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核查出符合条件的2016-2017学年和2017-2018学年应发未发补助的学生。

(二)认真审核,及时录入信息

请学部(院)要认真核实学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身份,认真填报《学部(院)2018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汇总表(按学生户籍所在县统计)》(含四个子表格),及时上报学校。

(三)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于10月11日下班前将本科生和研究生汇总表分别报送:

本科生汇总表纸质版交到学生处,电子版发到邮箱wyujiangzhudai@163.com。本科生联系人:张桂荣,电话:0750-3296251。

研究生汇总表纸质版交到研究生处,电子版发到邮箱344852258@qq.com。研究生联系人:鲍松堂,电话:0750-3296951。

 

 

学生处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