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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教职工申请攻读研究生、国内(外)访问学者、进修、企事业生产实践、科研合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9发布单位:师资处   点击数:

 

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五邑大学教职工继续教育工作实施办法》(校人字﹝2010﹞4号)的规定及相关文件精神,2019年教职工攻读研究生、国内(外)访问学者、进修、企事业生产实践和科研合作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了,为组织好各项申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总体要求

1、教师的各项申请都必须符合学校、学院(部)、中心事业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要,与学院(部)、中心年度教师培养工作计划相符。

2、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教师的各项申请必须符合《五邑大学青年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实施办法(试行)》(邑大〔2017〕85号)规定,提交本人职业生涯规划方案(附件4)。45周岁以上的教师职业生涯规划自拟格式,上交学院审核、党委教师工作部(师资处)备查。

二、其他要求

(一)申请攻读研究生

1.申请条件符合《五邑大学教职工继续教育工作实施办法》(校人字﹝2010﹞4号)第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2.申请攻读学位的人员所报考的专业与现从事的岗位工作一致或相近;

3.若同一单位多人申请,请各学院(部)、中心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申请人条件,综合考虑申请人排序并汇总到“汇总表”;

4.辅导员报考需本人所在学院同意后,报学生处审核后,再上报党委教师工作部(师资处)。

(二)国内(外)访学

申请访学要有明确的访学研修目标、任务、具体的预期成果,符合学院或个人发展。按访学经费资助来源,分为以下几类:

1.计划申报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计划”、“ 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书或报批表中要说明如未被录取,是否有其他资金来源);

2.申请学校骨干教师海外研修基金:跟国(境)外学校或研究机构有实质性的合作内容,有明确的研究方向,有清晰明确的合作目标,经学院推荐,可以向学校申请按照国家公派出国(境)研修资助办法和标准进行资助。获批者出国前需要提供与“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计划”等同或相当的外语合格证书,以下情况可不必提供证书:海外留学博士,外语专业硕士以上,在境外累计进修、工作经历1年以上者。学院或学科经费支持,需注明经费号。以上均需提供访学单位的邀请函或同意接收函;

3.可以获得外来资金支持,含访学单位或导师经费支持,请提供访学单位的邀请函或同意接收函;

4.个人出资(含个人科研项目支持),需提供个人经费号和访学单位的邀请函或同意接收函。

(三)进修学习

1.学校鼓励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特别是提升实践教学能力安排进修学习;

2.有明确的进修单位(以对方邀请函或合作协议等能代表进修单位同意接收或合作的文件为准);

3.要有具体的进修计划(计划应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计划,预期成果等内容),进修的预期成果应可衡量、可考核。

4.如以学院(部)中心名义派出脱产进修,学院须明确其工作量发放安排。如个人申请进修学习,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实践锻炼及科研合作 (3个月以上)

1.学校鼓励围绕提升实践教学能力开展企事业单位生产实践和科研合作;

2.有明确的实践合作单位(以对方邀请函或合作协议等能代表对方单位同意的文件为准);

3.要有具体的实践锻炼、科研合作计划(计划应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计划,预期成果等内容);

4. 如以学院(部)中心名义派出脱产实践及科研合作,学院须明确其工作量发放安排。如个人申请科研合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提交材料

请申报人填写 《五邑大学教职工申请攻读研究生、访问学者、进修、企事业生产实践、科研合作报批表》( 附件1),并提供本人职业生涯规划方案(附件5)。申报国内(外)访问学者、进修、企事业生产实践、科研合作项目,还需提供《五邑大学教职工申请访问学者、进修、企事业生产实践、科研合作计划申报书(攻读研究生不用提供)》( 附件3),《五邑大学各类人员因公出国(境)申请表(国(境)外访学、进修、企事业生产实践、科研合作必须提供)》(附件6)及相关附件(邀请函/合作协议/同意接受函)。学院(部)、中心填写《汇总表》(附件2)。申报人所在的党支部、学院(部)党总支(分党委)对拟推荐人选的申报资格、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工作表现、专业技术技能等进行认真审核,并给出具体审核意见(附件7)。请各单位办公室于10月12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党委教师工作部(师资处),邮箱:wyuszc603@163.com。纸质表格须加盖学院公章及学院负责人签名。

联系人:伍波,郑希茜   联系电话: 3296079(6579)、3296133。

附件:

   附件1:五邑大学教职工申请攻读研究生、访问学者、进修、企事业生产实践、科研合作报批表

   附件2:汇总表

   附件3:五邑大学教职工申请访问学者、进修、企事业生产实践、科研合作计划申报书(攻读研究生不用提供)

   附件4:《五邑大学教职工继续教育工作实施办法》

   附件5:《五邑大学青年教师职业生涯规划方案》

   附件6:《五邑大学各类人员因公出国(境)申请表》

   附件7:《基层党组织意见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师资处)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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